為促進會展業創新發展和轉型升級,助力廈門持續打造“會展友好型城市”和國際會展名城,結合實際,制定本措施。
第一條 鼓勵展覽舉辦
對展覽面積6000平方米及以上,實際展期不少于3天的經貿類專業展覽給予獎補。其中:1-6屆全額獎補;7-10屆、11屆及以上且展覽面積不低于上屆的按0.5、0.2系數折算后獎補。
(一)展覽培育
展覽面積6000-8000平方米(不含8000平方米)、8000-10000平方米(不含10000平方米)的,每屆分別給予20萬元、25萬元獎補。
(二)規模獎勵
展覽面積10000-60000平方米(不含60000平方米)的,每屆給予基礎獎補30萬元,超過10000平方米的部分每2000平方米獎補5萬元。
展覽面積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每10000平方米給予10萬元獎補,封頂200萬元。
(三)引進獎勵
對在廈門市外穩定連續開展4屆以上的展覽2025年后首次在我區舉辦的,在上述獎補基礎上獎勵金上浮10%,上浮屆次不超過三屆次。
第二條 鼓勵會議舉辦
(一)規模會議
對會期1天及以上、參會人數達150人及以上,住宿間夜數200間夜及以上的境內會議,按會議場租及住宿費用的20%給予獎補。單個項目獎補總額不超過住宿間夜數*150元(四星級、三星級分別按0.7、0.4系數折算,使用多家不同等級酒店的,按系數分別折算后加總),且不超過100萬元。
(二)國際(或涉臺港澳)會議
對參會人員來自3個及以上境外國家或地區、境外參會人數達20人及以上的國際(境外)會議,按照1000元/人給予補助,臺港澳地區參照執行。單個項目補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三)特大型會議
對參會人數5000人及以上、住宿2000間夜及以上的特大型會議,給予100萬元補助;參會人數8000人及以上、住宿3000間夜及以上的,給予150萬元補助;參會人數10000人及以上、住宿4000間夜及以上的,給予200萬元補助。
以上(一)、(二)、(三)條款按就高不重復執行。
(四)引進獎勵
對在廈門市外穩定連續開展4屆以上的特大型會議2025年后首次在我區舉辦的,在上述獎補基礎上獎勵金上浮10%,上浮屆次不超過三屆次。
第三條 鼓勵以會帶展、以展帶會
同一個會展項目,既舉辦展覽又有會議的,可同時申請展覽和會議的獎補。
訂貨會視為以會帶展項目,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其中:會議部分按住宿費用的20%予以補助(獎補總額不超過住宿間夜數*150元,四星級、三星級分別按0.7、0.4系數折算,使用多家不同等級酒店的,按系數分別折算后加總)。對企業舉辦大型訂貨會達4000平方米以上的,給予實際場地租金60%的補貼,每平方米租金補貼不超過9元,每場訂貨會場地補貼不超過8天。
第四條 鼓勵會展引進
對單個自然年度內引進或承辦符合本措施獎補條件的展覽、會議項目10個及以上的引進或承辦機構,追加展覽、會議獎補總額20%的補貼,封頂20萬元。
第五條 有關說明和名詞解釋
(一)獎補對象為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會議或展覽的主辦或承辦單位,展覽以場地承租合同承租方為準,會議以與酒店簽訂的合同為準,多個主體共同作為承租方或合同方的,應委托其中一方進行申請。如申請主體為場地承租合同之外的主辦或承辦單位,應提供合同承租方授權證明。
(二)申請獎補的項目應提前向廈門市思明區商務局或廈門市思明區商務局委托的機構提出申請,以便安排現場評估。
(三)經貿展應在專業場館舉辦,室外展覽部分按實際面積x0.3計入展覽面積。同一場展覽若有多個主題,只對展覽所屬類別主題進行獎補,其余主題不予獎補。符合獎補條件的展會主題的相關配套活動,面積不得超過展覽面積的10%,且配套活動總面積不超過4000平方米,超過部分不予獎補。
(四)展會類型為經貿類專業展覽會,即集展示產品和技術、拓展銷售渠道、傳播品牌理念、投資洽談交流為一體的展覽會,不包括書畫攝影展、成就成果展、展銷會(含汽車展)等。
(五)屆數認定。屆數為在我區實際舉辦屆數,當屆未申請補助或未達規模的,列入累計補助屆數。對老展名稱變更,但主承辦單位與變更前基本相同,主題和內容基本相近的展會以老展屆次認定。
(六)因舉辦單位原因引發安全事故或群體性事件,并產生較大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包括罷展、鬧展、其它重大事故)的,不享受扶持措施。采用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本扶持措施規定的各項獎勵和補貼的,思明區商務局有權追回相應款項,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記入信用檔案,并依據聯合懲戒有關規定限制申請政府獎勵(補貼)資金。
第六條 附則
(一)本扶持措施與市會展扶持措施可同時享受。已享受思明區其他扶持政策的展會項目,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二)本措施由廈門市思明區商務局負責解釋。
(三)本措施自2025年4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本措施施行之日符合規定的項目和企業可參照執行。
微信公眾號:會獎CMIC打開手機微信“掃一掃”